同心村从2019年8月开始开展农民相对集中居住的相关工作,现村民的上楼安置、平移迁建签约工作即将完成,后续工作将陆续开展。按照乡村振兴工作的要求及市、区关于推进农民相对集中居住的相关文件精神,为了便于村庄统一规划,完善公共配套、基础设施,结合本村实际情况,本村决定将村民的自留地流转及什边地收回。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村将于2020年1月1日起将村民的自留地流转及什边地收回,流转的自留地按相关补偿标准每年给予村民货币补偿,什边地收回后不予补偿。
二、村民收到通知后不要在自留地、什边地上继续种植新作物,请于2020年8月30日前将自留地、什边地上的作物自行处置,未处置完的作物视为自动放弃,本村不作赔偿,由村统一清除。
三、待基础设施完善好、房屋建好后,制定《同心村农民自留地确权实施方案》。
请村民们收到通知后积极配合,相互转告,谢谢!
马桥镇同心村民委员会
2020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