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心村人居环境积分制提升方案》

2023-06-26

为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进一步创新基层社会治理,加强村民自治,优化人居环境,提升乡村风貌,根据《关于印发<闵行区推广农村人居环境积分制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闵乡村振兴办﹝20227号)的文件要求,按照镇相关工作部署会的精神,我村拟通过积分制管理的方式,有效激发村民参与社会治理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进而成为社会治理不可或缺的力量。具体考核办法如下:

、基本原则

(一)坚持问题导向。围绕本村人居环境突出问题及重点任务,通过在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管理中运用积分制考核,引导问题解决。

(二)坚持村民自治。充分发挥村民群众主体作用,引导村民积极参与农村人居环境积分制管理,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村民自治格局。

(三)坚持正向激励。坚持正向激励为主、奖罚结合的原则,根据自身集体经济发展水平设置奖励方式。

(四)坚持简便易行。结合操作实际,制定便于操作的积分制管理考核办法与流程,引导村民群众积极参与。

、实施内

(一)积分对象

本村拥有宅基房屋的农户以家庭为单位纳入农村人居环境积分制考核管理范围。针对房屋出租等情况,主要以考核户主来管理租户。

(二)积分细则

积分细则设置包括农宅环境、田园环境、安全出租、移风易俗、一票否决等五大块方面。

(1)农宅环境:农村宅基地户宅前屋后红线范围外不得随意堆放杂物;不得挖井;不得破坏公共设施,公共区域不得设障;不得破坏水系资源,随意丢弃垃圾于河道内;做好干湿垃圾分类处置工作,定时定点投放垃圾。

(2)田园环境:自留地内无积存垃圾、建筑废弃物、抛荒杂草、废弃窝棚、看护棚、简易围栏、无小粪坑和其他蓄水容器,无农业生产废弃物,不随意处置;不得毁绿种菜,随意破坏公共绿化。

(3)安全出租:遵守民房出租管理公约,配合做好民房登记,无群租和违规出租等现象;出租房内有单独厨卫设施,归并小区内村民和出租户不得使用液化气钢瓶等危险物品;无私拉乱接电线,无非法行医、食品加工、制作和存放非法宣传品等违法违规活动。

(4)移风易俗:带头遵守社会公德,带头遵守村规民约,尊老爱幼,家庭和睦,邻里融洽,群众反映良好;喜事新办、文明治丧,节俭生活。

5)一票否决:出现涉黑涉恶、黄赌毒、非正常上访行为;出现新增违法用地、搭建或新增违法建筑;归并小区内村民和出租户出现和使用液化气钢瓶;私自变更乡村振兴建设统一风貌的;农宅及自留地环境问题被区、镇两级农村人居环境巡查组取证且拒不整改的。

(三)积分操作

1.积分考核。积分考核由村两委牵头负责,建立由“村干部+网格+村民自治小组”组成“积分考核小组”。考核工作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做到阳光透明,杜绝一切徇私舞弊、优亲厚友等情况发生。

2.积分台账。“积分考核小组”每月根据积分制管理办法及评分标准,对片区内农户开展考核工作并建立“积分台账”,实行“一户一账”积分录入,每季度末进行积分小结,每年度进行积分总结,年度积分实行年末清零制。

3.积分公示。每月评分结束后,于次月10日前在村务信息公开栏等地更新积分情况,同时公示红黑榜和典型图片资料,接受广大村民监督。村民对积分有异议的,经村委会调查核实后,根据核实情况做出处理并公示。

4.积分运用。与长效管理等村民福利挂钩,结合农户日常环境维护贡献度和成效、季度考核结果及农户年度积分予以差异化奖励,并主动宣传、张榜公示;

5.监督管理。由村民代表及党员代表对考评结果进行抽查,每季度抽查一定比例的农户,将巡查结果与村委考评结果进行比对。凡日常巡查中发现有严禁行为的,视为“一票否决”,当季度积分为零;逾期未整改的,当年度积分为零。

6.奖励机制

年度总积分:840分—948分(月平均积分70—79分),奖励300元;

年度总积分:960分—1068分(月平均积分80—89分),奖励600元;

年度总积分:1080分—1200分(月平均积分90—100分),奖励900元;

年度总积分:839分以下(月平均积分89分以下),不予奖励。

同心村人居环境积分制奖励机制和同心村“美丽庭院”创建评选奖励机制,采取就高原则,两项机制不重复奖励。

(四)时间节点

制定方案阶段:2022年9月1日2022年9月30日

广泛宣传阶段:2022年10月1日-2022年10月15日

组织实施运行:2022年10月16日起。


*本方案于2023年2月24日经2021届同心村村民代表大会第八次会议表决通过——[闵马同(2023)7号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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