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闵行区 马桥镇同心村“美丽庭院”创建评选办法

2023-07-21

      为深入贯彻落实“实现农村人居环境提升取得重大进展,农村基础设施配置水平明显提高,农村生态环境进一步好转,基本形成生态宜居的乡村人居环境”的总体目标。根据《关于印发2021年度闵行区农村人居环境优化工程任务清单的通知》(闵乡村振兴办〔2021〕2号)精神,结合《关于做好2021年度闵行区“美丽庭院”创建评选工作的通知》(闵乡村振兴办〔2021〕5号)要求,鼓励农户运用乡村材料,因地制宜发展“小三园”(小菜园、小果园、小花园),引导村民参与农村人居环境优化提升,营造家家知晓、人人参与的创建氛围。根据本村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创建标准

    “美丽庭院”创建以户为单位,在全村范围内开展,主要标准如下:

    (一)一星户:

    1、庭院整体干净、整洁,基本无乱搭建、乱堆放等现象。

    2、遵守民房出租管理公约,无群组和违规出租等不规范出租现象。

    3、庭院内干净整洁,无卫生死角,无垃圾杂物。

    4、安全用电、用气,不得私拉电线、私设电表、私接管路,不得使用液化气钢瓶。

    5、加强自留地管理,自留地内不得摆放“小粪坑”,无乱搭建、乱堆物。

    6、积极践行生活垃圾分类行动,户投垃圾做到干湿分离。

    7、爱护公共设施和村内绿化,不故意损坏、不占用公共区域。

    8、遵守村规民约,主动参与农村人居环境优化提升建设,维护小区环境。

  (二)二星户:

    1、庭院整体干净、整洁,基本无乱搭建、乱堆放等现象;党员户能做到主动亮身份。

    2、遵守民房出租管理公约,无群组和违规出租等不规范出租现象。

    3、庭院内干净整洁,无卫生死角,无垃圾杂物,能进行一定的合理设计和布置,优化整体环境。

    4、安全用电、用气,不得私拉电线、私设电表、私接管路,不得使用液化气钢瓶。

    5、加强自留地管理,自留地内不得摆放“小粪坑”,无乱搭建、乱堆物,并能有序种植。

    6、积极践行生活垃圾分类行动,户投垃圾做到干湿分离。

    7、爱护公共设施和村内绿化,不故意损坏、不占用公共区域。

    8、遵守村规民约,主动参与农村人居环境优化提升建设,维护小区环境。

  (三)示范户:

   1、庭院整体干净、整洁,基本无乱搭建、乱堆放等现象;党员户能做到主动亮身份。党员户能做到主动亮身份,张贴正能量的家训或谚语等。

   2、遵守民房出租管理公约,无群租和违规出租等不规范出租现象;房东对于民房租赁能主动管理,提出相关具体要求,承租户积极配合。

   3、庭院内干净整洁,无卫生死角,无垃圾杂物,庭院内外因地制宜布置“小三园”,美化整体环境,具有特色亮点。

   4、安全用电、用气,不私拉电线、私设电表、私接管路,规范放置和使用液化气钢瓶。

   5、加强自留地管理,自留地内不得摆放“小粪坑”,无乱搭棚、乱堆物现象,农业生产废弃物不随意处置。

   6、践行生活垃圾分类,户投垃圾做到干湿分离,做到定时定点投放。

    7、爱护公共设施和村内绿化,不故意损坏、不占用公共区域。

    8、自觉遵守村规民约,带头践行村委各项规定,主动参与农村人居环境优化提升建设,参与村庄清洁活动,主动维护村组环境。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对周边村民起到一定的带头作用。

    二、创建评选

    1、成立村评选小组,根据“美丽庭院”一星级标准要求,确定本年度“美丽庭院”一星户申报数量,并对申报农户进行实地考评及照片留底工作,根据考评结果,将成功创建一星户的农户名单在村内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村委于5月底前从一星户存量名单中择优遴选,上报街镇进行二星户评选。

    2、镇乡村振兴办根据“美丽庭院”二星户标准要求,根据村委上报的拟创建名单进行考评,并将成功创建二星户的农户名单反馈至村委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镇乡村振兴办于7月底前从二星户存量名单中择优遴选,上报区乡村振兴办进行示范户评选。

    3、区乡村振兴办根据“美丽庭院”示范户标准要求,对街镇上报拟创建名单进行考评,并将成功创建示范户的农户名单反馈至街镇、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公示完成后,进行“美丽庭院”示范户授牌表彰。

    4、对于公示有异议的创一星户、创二星户、创示范户,分别由村、镇、区择日进行复评,符合要求的再行授牌、表彰。对于不符合评选要求或没有通过复评的,予以退回。

    三、复验与抽查

    做好当年度星级户评选工作的同时,更要做好星级户的复验工作,对在复验中发现的不符合相应星级户评选标准的已创建星级户作出降星或摘牌处理,并降低或取消当年度的奖励。区农业农村委、镇乡村振兴办及本村将组织队伍每年不定期对星级户进行抽查,如发现与星级户评选标准不符的,将及时反馈并进行整改,如再次抽查仍不符合,对星级户进行降星或摘牌处理,并降低或取消当年度奖励。

    四、奖励机制

    1、成功创建一星户每户每年度奖励500元;

    2、成功创建二星户每户每年度奖励1000元;

    3、成功创建示范户每户每年度奖励1500元。

    本办法经村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后执行。

上海市闵行区马桥镇同心村民委员会

2021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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